关于开展我校2025-2026学年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优秀寝室长”“文明寝室”及“先进班集体”评选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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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6-10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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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班级:
为树立先进典型、表彰优秀,激励广大学子见贤思齐、勤学笃行、全面发展,以榜样之力涵养优良校风学风、厚植文明校园底蕴,根据我校学生工作相关规定,现将我校2025-2026学年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优秀寝室长”“文明寝室”及“先进班集体”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本次评优评先设五个荣誉类别: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优秀寝室长”“文明寝室”“先进班集体”。其中,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及“先进班集体”面向2023—2025级全日制在校学生和班集体;“文明寝室”及“优秀寝室长”面向2024—2025级学生寝室及寝室长。
二、评选比例
(一)“三好学生”:按每个行政班班级人数的4%推荐(四舍五入,不足1人按1人核定)。
(二)“优秀学生干部”:每班推荐1人;学生会、学社联学生干部由校团委按其学生干部总数的15%推荐;学生助理由聘用部门按学生助理总数的15%推荐。同一学生只能通过一条渠道申报,不得在班级与其他组织、部门同时申报。拟推荐的同一学生不得在班级和其他组织、部门同时推荐。
(三)“先进班集体”:按学院班级数的10%推荐,由学校统一审核评定。
(四)“文明寝室”:在2025-2026学年获评过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组织评选的“文明寝室”的寝室均可申报,由学校择优评定。
(五)“优秀寝室长”:所在寝室在2025-2026学年获评过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组织评选的“文明寝室”的,其寝室长均可申报,经评审确定“优秀寝室长”人选。
三、评选条件
(一)“三好学生”评选条件
1.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道德品质优良、行为举止文明,模范遵守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和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,无违规违纪记录。
2.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,热爱所学专业,2025-2026学年各科平均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0%,该学年无重修或补考科目。
3.积极参与院级及以上党团组织活动、社会实践或公益活动,具备基本的知识运用与创新意识。
4.有健康的体质、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,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及格及以上。
5.自觉遵守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与寝室公约,积极参与宿舍自我管理,无违规违纪记录。
6.同等条件下,退役复学或入学的学生优先推荐。
(二)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评选条件
1.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,学习刻苦,成绩良好,2025-2026学年无重修或补考科目,热心社会工作。
2.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,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,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;担任过学生干部满一学年,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。
3.无违规违纪记录。
4.同等条件下,退役复学或入学的学生优先推荐。
5.同等条件下,学习成绩优异者优先推荐。
(三)“先进班集体”评选条件
1.班委会团结协作,以身作则,密切联系同学、努力服务同学;班级成员团结互助,集体荣誉感强,模范遵守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和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。
2.具有朝气蓬勃、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,班级积极上进、乐于助人、遵纪守法;具有勤奋、严谨、求实、创新的优良学风,班级成员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。
3.班级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、社会实践和学校组织的公益性活动;全班学生无违纪、违法行为;能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,全体成员积极参加校园文体活动,成绩突出。
4.班级各寝室均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。
(四)“文明寝室”评选条件
参评寝室须在2025-2026学年获评过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组织评选的“文明寝室”,并符合下列条件:
1.政治思想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,遵纪守法,团结互助,文明礼貌;积极参与学生公寓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,配合学生公寓管理中心、宿管员工作。
2.组织纪律。寝室成员严格要求自己,遵纪守法,本学年内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行为;自觉遵守公寓相关管理规定,寝室熄灯后按时就寝,无晚归、夜不归宿及留宿非本寝室人员行为,无打架斗殴、结伙滋事、酗酒、赌博等违纪行为。
3.安全秩序。寝室成员有较强安全防范意识,无违反《学生公寓管理规定》行为;自觉遵守用电安全,寝室内无私接乱拉电源和网线,无使用大功率违章电器等行为;自觉保护消防安全设施,无损坏或擅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行为。
4.环境卫生。内务卫生干净整洁,寝室内张贴卫生值班安排表;寝室成员自觉维护公寓环境,无大声喧哗行为,无在公寓区内饲养猫狗等宠物现象,无在公寓内发放传单、粘贴广告等商业行为。
5.学习风气。寝室学习风气浓厚,成绩良好,无沉溺电脑游戏、逃课等不良现象;寝室成员本学年内无因考试作弊、旷课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的现象。
6.本学年内曾获“流动红旗”或在每周卫生通报中受到表扬的寝室,可优先推荐。
7.参评寝室在本学年内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的,取消参评资格:
(1)所在寝室在卫生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的;
(2)寝室成员在宿舍有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、饲养宠物等宿舍违规行为的;
(3)寝室成员因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受到通报或处分的;
(4)寝室成员有其他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行,影响恶劣的。
(五)“优秀寝室长”评选条件
参评寝室长所在寝室须在2025-2026学年获评过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组织评选的“文明寝室”,并符合下列条件:
1.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管理能力,能妥善协调寝室成员关系,寝室氛围融洽;模范遵守宿舍管理规章制度,认真履行寝室长职责,工作积极主动,成为辅导员、宿管员的得力助手。
2.所在寝室风气、纪律、安全和卫生等方面表现良好;能主动督促寝室成员按时上课和就寝,帮助寝室成员形成良好的作息习惯。
3.引导寝室成员做好资源节约和寝室卫生,帮助寝室成员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。
4.按公寓管理规定,寝室成员出现夜不归宿、酗酒、乱拉电线网线、赌博、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行为的,其寝室长不得参评。
四、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
本次评优评先按照“本人申请(寝室申报)—班级(寝室)民主评议—二级学院审查推荐并公示—学生工作部(处)审核公示—学校审定”的程序进行,各阶段时间安排如下:
(一)学院动员部署阶段(2026年10月22日—10月23日)
各二级学院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,组织学习本通知及有关评选条件,面向学生广泛宣传动员,指导学生、寝室和班级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。
(二)学院评选公示阶段(2026年10月24日—11月13日)
1.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:三好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,优秀学生干部在任职学生干部的基础上提出申请,填写《北海艺术设计学院2025-2026学年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优秀寝室长”推荐登记表》(附件1),经班级民主评议、学院审查择优推荐,并在学院内张榜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,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方可确定推荐名单。
2.“先进班集体”:班级填写《北海艺术设计学院2025-2026学年“先进班集体”推荐表》(附件2),经年级辅导员推荐、学院审查推荐并公示。
3.“文明寝室”:寝室填写《北海艺术设计学院2025-2026学年文明寝室申报表》(附件3)自主申报,学院结合本学年两个学期“文明寝室”获评情况及寝室卫生检查、通报情况,综合寝室成员行为表现、学习成绩、寝室风气等评定推荐。混合寝室最终审核归入多数寝室成员或寝室长所在学院。
4.各二级学院填写《北海艺术设计学院2025-2026学年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优秀寝室长”“文明寝室”“先进班集体”评选工作会议记录》(附件4),与《北海艺术设计学院XX学院2025-2026学年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优秀寝室长”“文明寝室”“先进班集体”推荐名单及统计表》(附件5)一并归入报送材料。
(三)材料报送阶段(2026年11月14日—11月18日)
各二级学院完成全部评选及院内公示,按本通知第五部分要求报送材料,逾期不予受理。
(四)学校评审公示阶段(2026年11月19日—11月26日)
学生工作部(处)对推荐材料进行复核抽查,确定拟表彰名单,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;公示无异议后,报学校审定发文表彰。
各阶段工作安排一览如下:
五、材料报送
(一)报送材料要求
1.各类推荐(申请)表必须按照附件样式填写,纸张规格统一用A4纸,签名必须手写,完成后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上交。
2.推荐表中的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撰写,字数控制在400—500字之间。
3.各二级学院须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,各班成立评议小组,评选过程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宁缺毋滥。
(二)报送方式和时间
1.请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11月13日前完成各类荣誉称号评选并进行院内公示,于11月18日18:00前报送下列材料:
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优秀寝室长”“文明寝室”“先进班集体”类材料(附件1—5)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工作部(处)俞仁老师处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01728085@qq.com,联系电话0779-6801211;
2.团委、学生会、学社联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材料报校团委,联系人陈万奇,联系电话0779-6818022。
六、工作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。各二级学院要将评优评先作为加强学风建设、班风建设和文明校园建设的重要抓手,严格按照本通知明确的类别、名额、条件和程序组织评选。
(二)广泛宣传,营造氛围。以评优评先为契机,增强学生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,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。
(三)坚持标准,宁缺毋滥。评选工作必须实事求是,严禁弄虚作假;对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(四)按时报送,规范归档。各类材料逾期不予受理;评选结束后,各二级学院应将评选过程材料存档备查。
北海艺术设计学院
2026年10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