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艺术基金概况

来源:国家艺术基金官网 责编: 刘晓娜 发布时间:2025-02-19 浏览量:53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国家艺术基金经国务院批准,于2013年12月成立,是旨在繁荣艺术创作、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、培养艺术人才、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。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,同时依法接受国(境)内外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。

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是国家艺术基金的决策机构,受文化和旅游部、财政部领导和监督。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为文化和旅游部直属事业单位,具体负责国家艺术基金的管理和组织实施。国家艺术基金专家委员会是理事会的参谋、咨询和评估机构,承担国家艺术基金重大业务和事项的指导、咨询、评估等工作。

国家艺术基金实行“面向社会、公开透明、统筹兼顾、突出重点”的工作原则,资助项目包括一般项目和重大项目,资助范围包括艺术创作生产、传播交流推广和人才培养等方面,资助方式包括项目资助、优秀奖励和匹配资助,资助项目立足导向性、代表性、示范性,努力体现国家艺术水准。

国家艺术基金成立以来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、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,坚持百花齐放、百家争鸣的方针,坚持创造性转化、创新性发展,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,围绕文艺“出精品、攀高峰”的使命任务,着力遵循艺术规律开展资助工作,推出了一批优秀作品,组织了一批品牌活动,培养了一批领军人才,激发了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,为推动新时代艺术事业繁荣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。

新时代新征程是当代中国文艺的历史方位。新的历史方位意味着新的使命任务,最重要的是热忱描绘新时代新征程的恢宏气象,国家艺术基金责任在肩,任重道远。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,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为目标,深化资助体系、资助方式、管理方式和成果运用改革,支持、引导、激励广大文艺工作者把握民族复兴的时代主题,坚守人民立场和中华文化立场,坚持守正创新,把文艺创造写到民族复兴的历史上、写在人民奋斗的征程中,书写生生不息的人民史诗,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再立新功。(转载:https://www.cnaf.cn/index.html)

 

一审一校:王 雨

二审二校:聂明丽

三审三校:刘晓娜